济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工作程序
济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工作程序
(2016年修订)
偶 发 事 件 | 处理工作程序 |
1.考生忘记携带或遗失身份证等证件。 | 可允许考生入场考试。要尽快通知相关人员进行信息核对。 |
2.试题启封时,发现内装试题与所考科目不符。 | 将试题立即装入原试题袋内,密封,安排考生在考场静候,报主考同意后启用备用题。 |
3.试题启封后,发现有缺页、漏印、重印、损坏等无法使用的情况。 | 报主考同意后启用备用题。 |
4.启封后,发现不同试题混装、错装。 | 处理同(3)。 |
5.开考后,发现不同试题混装、错装,与所考科目不符。 | 处理同(3)。 |
6.试题发现明显错误且无勘误表。 | 提醒考生错误试题先不作答,得到更正通知后再作答,之前维持原状。报告主考,主考再向教学管理办公室报告。 |
7.考生出现晕场、疾病等情况。 | 报告主考。经安慰休息能继续考试的,鼓励其坚持应试。不能坚持的,劝其退场治疗。 |
8.监考员出现晕场、疾病等情况。 | 报告主考,及时进行治疗,安排接替监考员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