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函授站检查的通知 -
各函授站:
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驻鲁高校函授站、学习中心检查的通知》(鲁教民处函〔2017〕6 号,已转发)要求,经研究,学校决定对函授站进行检查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15 年度高等学校函授站检查结果及 2016 年度新建函授站名单的通知》(鲁教民函〔2016〕5 号)中公布的合格、新建、限期整改的函授站(名单见附件1)。
二、检查时间
2017年3月23日(星期四)至3月31日(星期五)。
三、检查内容
(一) 函授站招生工作情况。
(二) 函授站学籍管理工作情况。
(三)函授站办学规模情况。
(四)函授站完成有关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情况。
(五)函授站为教师和学生做好服务工作情况。
(六)函授站课程考试组织工作情况。
(七)函授站执行济南大学函授教育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。
(八)函授站有关学费等收支规定执行情况。
(九)函授站履行协议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的情况。
四、检查程序
(一)函授站要认真自查和整改,做好相应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并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自查报告。
(二)学校分别派出3个检查组对各函授站进行检查,具体分工见附件2。
(三)各检查组首先要认真阅读审定自查报告,其次开展实地对照检查,在此基础上对函授站作出初步评估。对存在的问题以及自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。
(四)检查结束后,学校将检查结果提交给函授站所在市教育局,以备市教育局检查和省教育厅抽查。
五、其他
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联系人及电话:教学管理办公室马勇18653178075,于海燕13608933391。
附件:1.济南大学备案函授站名单
2.济南大学检查组分工情况一览表
济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2017年3月21日